13773402619(丁工)
18118273636(周工)
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被广泛使用和不断重视。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排污许可重点管理。